鉴于甲方(用人单位)为乙方(劳动者)提供了专项培训,为明确双方在服务期内的权利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专项培训内容
1. 甲方为乙方提供的专项培训项目为:___________(具体培训内容)。
2. 培训时间为:___________(起止日期)。
3. 培训地点为:___________(具体地点)。
4. 培训费用为:___________(金额),包括但不限于培训费、差旅费、住宿费等。(注:培训费用应明确列示,避免后续争议)
第二条 服务期约定
1. 乙方应在培训结束后为甲方提供服务的期限为:___________(具体年限)。
2. 服务期自培训结束之日起计算。(注:服务期起算点应明确,避免模糊不清)
第三条 双方权利义务
1. 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符合约定的专项培训。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服务期内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3)甲方应按时支付乙方工资及其他法定福利待遇。
2. 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应认真参加甲方提供的专项培训,并达到培训要求。
(2)乙方应在服务期内为甲方提供劳动,不得擅自离职或从事与甲方竞争的业务。
(3)乙方应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及其他知识产权。(注:商业秘密保护条款应具体明确)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 乙方在服务期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___________(具体金额或计算方式)。
2. 违约金金额不得超过甲方为乙方提供的专项培训费用。
3. 乙方在服务期内违反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注:违约金金额应合理,避免过高或过低)
第五条 争议管辖
1. 因本协议引起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
2. 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注:争议管辖条款应明确具体,避免模糊不清)
第六条 文书送达
1. 双方确认以下地址为文书送达地址:
甲方地址:___________
乙方地址:___________
2. 任何一方变更送达地址的,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注:送达地址应确保有效,避免无法送达)
第七条 其他条款
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注:补充协议应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注意事项
1. 本协议应在专项培训开始前签订,确保双方权利义务明确。
2. 专项培训费用应明确列示,避免后续争议。
3. 服务期起算点应明确,避免模糊不清。
4. 违约金金额应合理,避免过高或过低。
5. 争议管辖条款应明确具体,避免模糊不清。
6. 送达地址应确保有效,避免无法送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