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培训机构资金监管协议范本

行业特定文件3天前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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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协议旨在规范校外培训机构资金监管机构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确保培训资金的安全与合规使用。协议涵盖资金监管的具体方式、各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争议管辖及文书送达等核心条款,为校外培训机构的资金管理提供法律保障。

为保障校外培训机构资金的安全与合规使用,维护学员及家长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就校外培训机构资金监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资金监管方式

1. 甲方(校外培训机构)应在乙方(资金监管机构)指定的银行开设专用账户,用于存放学员缴纳的培训费用。(提示:专用账户应独立于甲方其他账户,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2. 乙方负责对甲方专用账户的资金进行监管,确保资金用于合法合规的培训活动。(提示:乙方应定期核查资金流向,防止挪用或违规使用。)

3. 甲方需按月向乙方提交资金使用报告,详细列明资金用途及余额。(提示:报告内容应真实、准确,乙方有权核实。)

第二条 甲方权利义务

1. 甲方有权按照培训合同约定收取学员费用,但需将费用存入专用账户。(提示: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现金或存入非专用账户。)

2. 甲方应确保培训活动的合法性,不得将资金用于与培训无关的用途。(提示:违规使用资金将承担法律责任。)

3. 甲方应配合乙方的监管工作,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及信息。(提示:甲方拒绝配合的,乙方有权暂停资金拨付。)

第三条 乙方权利义务

1. 乙方有权对甲方专用账户的资金流向进行核查,确保资金使用合规。(提示:乙方应依法履行监管职责,不得滥用职权。)

2. 乙方应在甲方提交资金使用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根据审核结果拨付资金。(提示:乙方应确保审核及时,避免影响甲方正常运营。)

3. 乙方发现甲方存在违规行为的,有权暂停资金拨付并通知相关主管部门。(提示:乙方应及时采取监管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 甲方未将学员费用存入专用账户或违规使用资金的,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违规金额的20%。(提示:违约金比例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2. 乙方未按约定履行监管职责的,应向甲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提示:乙方应承担因监管失职导致的法律责任。)

3.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守约方有权解除协议并要求赔偿损失。(提示:解除协议需书面通知对方,并说明理由。)

第五条 争议管辖

1. 因本协议引起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提示:管辖法院的选择应符合法律规定。)

2. 争议解决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协议其他条款。(提示:争议不影响协议其他条款的效力。)

第六条 文书送达

1. 本协议项下的通知、函件等文书,应以书面形式送达对方。(提示:书面形式包括但不限于邮寄、电子邮件等。)

2. 文书送达地址以本协议载明的地址为准;一方变更地址的,应及时通知对方。(提示:未通知地址变更的,原地址视为有效送达地址。)

第七条 协议生效与终止

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期满前30日,双方可协商续签。(提示:协议期限可根据实际需要调整。)

2. 本协议终止后,乙方应协助甲方完成专用账户的清算工作。(提示:清算工作应在协议终止后30日内完成。)

注意事项

1. 本协议签订前,双方应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协议内容合法合规。

2. 甲方应定期向学员及家长公示资金使用情况,增强透明度。

3. 乙方应建立完善的资金监管机制,确保监管工作高效、规范。

4.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第五百零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四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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