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合同由以下双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
甲方(经纪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艺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合同目的
1. 甲方同意为乙方提供经纪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演艺活动、商业代言、自媒体运营等。
2. 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经纪服务,并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相关义务。
第二条 自媒体账号归属
1. 乙方在合同期内注册或使用的所有自媒体账号(包括但不限于微博、抖音、微信公众号等)均归属于甲方。
2. 合同期满或解除后,自媒体账号的归属由双方协商确定,如无特别约定,账号归乙方所有。(注意:账号归属条款需明确约定,避免争议)
第三条 权利义务
1. 甲方权利与义务:
1.1 甲方有权安排乙方的演艺活动及商业代言。
1.2 甲方应积极为乙方争取商业机会,并合理分配收益。
2. 乙方权利与义务:
2.1 乙方有权获得甲方安排的演艺活动及商业代言收益。
2.2 乙方应按照甲方安排参与相关活动,并维护甲方及自身形象。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2. 如乙方擅自解除合同或未履行合同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金额为合同总金额的____%。(注意:违约金金额需合理,避免过高或过低)
第五条 争议管辖
1.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2. 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 文书送达
1. 双方确认以下地址为文书送达地址:
甲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2. 任何一方变更送达地址的,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否则视为未变更。
注意事项
1. 本合同签订前,双方应充分了解合同条款,确保意思表示真实。
2. 自媒体账号归属条款需明确约定,避免合同期满或解除后产生争议。
3. 违约金金额需合理,避免过高或过低,影响合同履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第五百零二条、第五百七十七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