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公司高管行为,维护公司合法权益,促进廉洁从业,特制定本承诺书。承诺人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自愿作出如下承诺:
一、廉洁从业义务
1. 承诺人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及职业道德,杜绝任何形式的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行为。(注意:此条款为高管廉洁从业的基本要求,需明确具体行为范围。)
2. 承诺人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为本人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包括但不限于收取回扣、接受礼品、接受宴请等。(注意:需明确“不正当利益”的具体表现形式。)
3. 承诺人应如实申报个人及直系亲属的财产状况,并接受公司监督。(注意:财产申报制度是廉洁管理的重要环节,需明确申报范围及频率。)
二、信息披露义务
1. 承诺人应及时向公司披露可能影响公司利益的潜在利益冲突事项。(注意:利益冲突事项的界定需具体化。)
2. 承诺人应确保向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隐瞒或虚报。(注意:虚假信息可能导致公司决策失误,需明确责任。)
三、违约责任
1. 如承诺人违反本承诺书,公司有权根据情节轻重采取警告、降职、解聘等措施,并追究其法律责任。(注意:违约责任的设定需与公司规章制度及法律法规相衔接。)
2. 承诺人因违反本承诺书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注意:需明确损失的计算方式及赔偿范围。)
四、争议管辖
1. 因本承诺书引起的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公司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注意:争议管辖条款需明确具体法院,避免歧义。)
五、文书送达
1. 公司向承诺人发出的任何通知、文件等,以承诺人签署本承诺书时提供的地址为准。(注意:送达地址的准确性直接影响法律文书的效力。)
2. 如承诺人地址变更,应及时书面通知公司,否则公司按原地址送达视为有效。(注意:需明确地址变更的通知义务及后果。)
六、其他条款
1. 本承诺书自承诺人签字之日起生效,长期有效,直至承诺人离职或公司另行通知。(注意:需明确承诺书的生效时间及终止条件。)
2. 本承诺书一式两份,承诺人与公司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注意:需明确文本的持有方及法律效力。)
注意事项:
1. 承诺人应充分理解本承诺书的内容,确保其签署行为真实、自愿。(注意:签署行为的自愿性是承诺书有效性的前提。)
2. 公司应妥善保管承诺书,并定期对高管廉洁情况进行监督与评估。(注意:公司需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确保承诺书的执行。)
3. 如法律法规或公司规章制度发生变化,本承诺书的相关条款应相应调整。(注意:需明确承诺书的动态调整机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第一百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第一百六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