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甲方委托乙方作为其跨境铁路(中欧班列)运输的代理,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
第一条 合同目的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提供跨境铁路(中欧班列)运输代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货物运输、报关、报检、仓储等。(注:明确服务范围,避免歧义)
第二条 甲方权利义务
1. 甲方应提供真实、准确的货物信息,包括品名、数量、重量、体积等。(注:确保信息准确性,避免运输风险)
2. 甲方应按时支付乙方代理费用,具体金额及支付方式见附件。(注:明确费用支付条款,避免纠纷)
3. 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的服务质量,并提出合理建议。(注:保障甲方权益,促进服务提升)
第三条 乙方权利义务
1.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委托,提供专业、高效的跨境铁路运输代理服务。(注:明确服务标准,确保服务质量)
2. 乙方应及时向甲方反馈运输进展,并处理运输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注:保障信息透明,及时解决问题)
3. 乙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运输方案,但应提前通知甲方。(注:灵活应对突发情况,减少损失)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 若甲方未按时支付代理费用,乙方有权暂停服务,并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注:明确违约后果,保障乙方权益)
2. 若乙方未按约定提供服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并解除合同。(注:明确违约后果,保障甲方权益)
3. 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注:明确不可抗力条款,减少争议)
第五条 争议管辖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注:明确争议解决方式,避免管辖权争议)
第六条 文书送达
双方确认以下地址为文书送达地址,任何一方变更地址应及时通知对方,否则视为未变更。(注:明确送达地址,确保文书有效送达)
甲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
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注:明确合同生效时间,避免歧义)
2. 本合同履行完毕或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后终止。(注:明确合同终止条件,避免争议)
注意事项
1. 双方在签订合同前应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合同条款的合法性和可操作性。(注:提醒双方注意法律风险)
2. 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应保持良好沟通,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注:强调沟通的重要性,促进合同顺利履行)
3. 合同附件应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应妥善保管。(注:明确附件法律效力,避免遗漏重要信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第五百零七条、第五百零八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