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交叉许可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日期]签订:
甲方:[公司名称],注册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
乙方:[公司名称],注册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
鉴于甲乙双方在通信领域均拥有相关专利技术,为促进技术创新和行业发展,双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进行专利交叉许可。
第一条 定义
1.1 “专利”指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双方各自拥有或控制的、在通信领域内的已授权专利。
1.2 “许可专利”指双方根据本协议相互许可使用的专利。
1.3 “许可范围”指双方根据本协议许可对方使用专利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制造、使用、销售、许诺销售、进口等。
第二条 许可范围
2.1 甲方同意将其许可专利在许可范围内许可乙方使用。
2.2 乙方同意将其许可专利在许可范围内许可甲方使用。
2.3 双方应确保许可专利的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注意:许可范围应明确,避免模糊不清导致争议)
第三条 许可费用
3.1 双方同意在本协议项下互不收取许可费用。
3.2 如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另一方有权要求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第四条 保密义务
4.1 双方应对本协议内容及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获知的对方商业秘密予以保密。
4.2 保密义务不因本协议的终止或解除而失效。
第五条 违约责任
5.1 如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另一方有权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
5.2 违约方应承担因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全部损失。(注意:违约责任应明确具体,便于执行)
第六条 争议解决
6.1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6.2 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七条 协议期限与终止
7.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年]年。
7.2 在协议期满前[月]个月,双方可协商续签本协议。
7.3 如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另一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协议。
第八条 通知与送达
8.1 本协议项下的任何通知或文件,均应以书面形式送达对方。
8.2 通知或文件的送达地址以本协议载明的地址为准。
第九条 其他条款
9.1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补充,均须以书面形式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9.2 本协议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注意事项
1. 双方在签订本协议前,应充分了解各自的专利状况,确保许可专利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2. 本协议中的许可范围应具体明确,避免因范围不清导致争议。
3. 双方应严格遵守保密义务,防止商业秘密泄露。
4. 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再提交仲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已废止,请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