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物业装修管理行为,明确物业管理方与业主在装修过程中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协议。
第一条 装修申请与审批
1. 业主应在装修前向物业管理方提交书面装修申请,并提供装修设计方案、施工图纸及相关资质证明。(注:确保装修方案符合建筑安全及消防要求)
2. 物业管理方应在收到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并书面通知业主审批结果。(注:审批时间应合理,避免拖延)
第二条 装修施工管理
1. 业主应确保施工单位具备合法资质,并遵守物业管理方的施工管理规定。(注:防止无资质施工带来的安全隐患)
2. 施工期间,业主应采取措施防止噪音、粉尘等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注:保护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3. 物业管理方有权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业主整改。(注:确保施工过程合规)
第三条 装修材料与设备
1. 业主应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装修材料,并提供相关合格证明。(注:防止使用劣质材料影响建筑安全)
2. 物业管理方有权对进场材料进行抽检,不合格材料不得使用。(注:确保材料质量)
第四条 装修费用与押金
1. 业主应按约定支付装修管理费及押金,押金在装修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注:明确费用标准及退还条件)
2. 如因装修造成物业设施损坏,物业管理方有权从押金中扣除修复费用。(注:确保物业设施完好)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 业主未按约定支付费用或违反施工管理规定的,物业管理方有权要求其限期整改,并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注:明确违约后果)
2. 物业管理方未履行审批或监督职责的,业主有权要求其承担相应责任。(注:确保双方权利义务对等)
第六条 争议管辖
1. 因本协议引起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物业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注:明确争议解决方式)
第七条 文书送达
1. 双方确认的通讯地址为文书送达地址,任何一方变更地址应及时通知对方。(注:确保文书送达有效)
2. 文书送达可采用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日期以签收或发送日期为准。(注:明确送达方式及效力)
注意事项
1. 业主在装修前应详细了解物业装修管理规定,确保装修方案符合要求。
2. 物业管理方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本协议履行审批、监督职责,避免因管理不当引发纠纷。
3. 双方应妥善保管协议文本及相关文件,以备日后查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五条、第二百八十六条。